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企業債券承銷商選聘項目通過比選方式擇優選聘承銷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比選活動。
一、項目需求:
1、項目名稱: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企業債券承銷商選聘項目
2、項目編號:XQZZFGS-2023-07
3、選聘方式:比選
4、項目概況:
發行人 | 融資品種 | 融資用途 | 擬注冊發行規模 | 發行期限 |
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企業債券 | 用于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的項目建設及補充運營資金 | 不超過20億元(含)人民幣 | 不超過7年(含) |
6、項目最高限價(承銷費):年承銷費率不得高于發行額2 ‰/年。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有能力為本次比選項目提供服務的承銷商(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注:已辦理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手續的,提供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手續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投標人或其上級單位須具備企業債券主承銷商資格,并提供主承銷資格證明材料。
3、最近三個年度具有承銷發行或參與發行的成功案例(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失信記錄,分管債券業務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到過銀保監會、證監會等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6、本項目允許聯合體參加比選,單個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2家。
注: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比選的,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比選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三、報名、獲取比選文件的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從 2023年03月 10 日起至2023年 03 月 16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獲取比選文件的時間及方式:在有效報名時間內,投標人將報名登記表、授權委托書、承諾書(詳見附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單位公章)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規定的郵箱328305147@qq.com,待其工作人員審核后,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其出具報名成功通知,方為報名成功;支付文件費后,比選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將比選文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報名單位的郵箱。
比選文件每套售價400元,報名成功后支付,售后不退。
本項目比選代理服務費約定:由成交方支付。比選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由成交方一次性支付比選代理費(共計10000.00元整)至比選代理機構。
四、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地點及遞交方式
4.1響應文件的提交截止時間:2023年 03 月 22 日 09 時00分(北京時間)。
4.2響應文件的提交地點: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株洲市天元區廬山路大拇指商業廣場公寓樓24樓2403室)。
4.3 響應文件的遞交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攜帶法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人攜帶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明和本人身份證,當面遞交紙質書面文件,并當場簽字確認。
五、評審辦法及標準
5.1采用綜合評分法;具體的評審標準詳見比選文件。
5.2本比選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株洲城發集團官網、株洲市清水塘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上發布。
六、聯系方式
發行人: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銅霞路霞灣新城
聯 系 人:胡女士
聯系電話:15292192803
比選代理機構: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廬山路136號廬山春天大拇指商業廣場1602室
聯系人:羅女士、殷女士
聯系電話:0731-28231602、18627338292
郵箱:328305147@qq.com
附件一:
確認參與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企業債券承銷商選聘項目
報名登記表
投標人名稱 | ||||
通訊地址 | 注冊地 |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證號碼 | |||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手機) | 指定聯絡郵箱 | |||
單位傳真 | 其他 | |||
承銷經驗 | (可另附)。 | |||
登記時間及內容 | 我單位于 年 月 日 時 分填寫完成本報名登記表,并附授權委托書、承諾書及承銷經驗。 | |||
聲 明 | 我司承諾: 1、我司在登記報名時填寫或提交的資料是真實、有效的,如有弄虛作假之行為,愿接受相關監管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2、我司在登記報名時填寫的聯系方式和聯絡郵箱均為有效聯系方式,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擔。 |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授 權 委 托 書
致: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茲授權【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作為本公司授權代表人,參加貴司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企業債券承銷商選聘項目(項目名稱),本公司授權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并在比選過程中簽署與比選相關的一切文件。本公司承諾上述授權代表人在比選過程中所處理的事務、簽署的與比選有關的一切文件,本公司均予以承認,且對本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授權代表人無轉委托的權利,特此授權。
委托期限: 。
附:授權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授權代表人(簽字):
職務:
電話:
郵箱:
地址:
投標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 諾 書
投標人應對下列事項作出承諾;如投標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以下條款,將導致其不能成為備選機構。
1、工作安排、考核、角色安排、傭金分配及項目前期工作接受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投標人進行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并同意由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制定、修改及解釋具體工作計劃和考核辦法;
同意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中標人的角色劃分傭金、費用和獎金的決定與安排;
投標人承諾嚴格堅持公平報價原則,報價有合理依據,不故意抬高或壓低報價;
如對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就上述事宜的決定或安排有任何異議,該等異議均不應通過任何外部爭端解決方式加以解決,也不應通過任何途徑被任何第三方知悉。
2、投標人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規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銷商將喪失本次參與比選的資格,并賠償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損失:
提供虛假材料或者相應文檔中包括任何虛假、錯誤或誤導性陳述;
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
與其他投標人或者負責比選活動工作人員惡意串通;
向負責比選活動工作人員和比選小組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違反保密義務。
3、同意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如下聲明: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保留選擇確定投標人、備選機構、服務內容、價格以及最終是否與備選機構簽署協議的權利。如最終未能與備選機構簽署協議,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不構成惡意招標,也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締約過失責任,投標人同意和承諾不得向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提出任何主張或請求;
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如認為本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必要時,有權單方面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將澄清或修改的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授權比選代理機構對本文件所進行的有效澄清和修改將構成本比選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無論本次比選結果如何,投標人應自行承擔所有與本次比選有關的稅負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為準備本文件、參加本次比選、聘請中介機構產生的稅負和費用及差旅費等),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文件或其他比選程序規則、終止比選程序等)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上述稅負和費用,且無義務或責任對投標人發生的任何稅負和費用予以補償或賠償;
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本次比選程序,且無需對此或向任何方承擔任何責任;
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比選代理機構無義務向任何機構解釋中標與否的情況及落選原因等;
為避免疑義,如本項目終止后又重新啟動的,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有權重新選聘本項目的服務機構;
本文件的解釋權歸屬株洲市清水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投標人名稱(蓋章)
年 月 日